本报讯 (记者 王昆火 通讯员 林良川) 为美化辖区环境,提升辖区市容环境整体形象,日前,晋江西园街道对辖区出现的乱倒垃圾、占道经营、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10起违反《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试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
据介绍,2月15日,当事人胡某在双龙路和富山路西园街道赖厝路段随意散发小广告,执法人员依法对胡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2月16日,当事人李某在西园街道苏塘社区高速桥下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执法人员责令李某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2月22日,当事人孙某在西园街道后间社区菜市场一品蚝烧烤门口占道经营、当事人洪某在西园街道王厝社区双水湾小区西南门斜对面占道经营、当事人吕某在西园街道官前瓦窑11号门口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对这三人作出责令整改并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2月22日,王某在西园街道赖厝双龙路边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对王某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月23日,当事人赖某在西园街道后间社区永鸿商业大厦门口占道经营、当事人赖某在西园街道双龙西路453-2号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执法人员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月27日,当事人黄某在西园街道赖厝社区双龙路与迎宾路交界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2月28日,当事人宋某驾驶车辆运载沙土途经双龙路西园街道赖厝路段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给予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园街道综合执法队提醒,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共同创建美好家园,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