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培仁 通讯员 黄彩华) 近日,晋江内坑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据了解,因辖区一家广告公司未与员工蔡某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并到内坑司法所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现场,调解员结合实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以往经验,站在双方立场耐心劝导,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广告公司当场给予蔡某7000元经济补偿。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后,该广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签订用工合同,提前预防化解企业用工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