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2023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调整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从2022年度的19962元/月,提至21060元/月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没有变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上限与企业职工一致,也按21060元/月执行,下限提至4212元/月(2022年为3992元/月)执行。
据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调整,意味着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也会有所提升,待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