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日,一则关于非法保险中介违法违规活动的风险提示再度引发关注。青岛银保监局在风险提示中表示,该局发现部分未经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备案,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字样的机构或个人,涉嫌以保险、保险中介、分红理财、代理维权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诈骗、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违法违规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如何远离上述风险?青岛银保监局提醒,根据有关保险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精神,保险中介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应依法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或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业务备案后方可开展保险中介业务活动。
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前,通过官方途径核验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经营资格。可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核验专兼业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资格。保险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合作机构,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活动。如广大消费者遭受非法保险中介违法违规活动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