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工信局获悉,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单项冠军实施细则”)出炉,提出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奖励。同时,该细则从遴选条件、政策扶持等多个维度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详细规定。
单项冠军实施细则对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主体应当是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的省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
同时,还需要符合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佔有率(以申报产品销售量计算)位居全国前5位或全球前10位;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等各项条件。
此次新出的细则还对年度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重点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先进通信网络、氢能装备制造等未来产业中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产品)。
此外,单项冠军实施细则在“政策扶持”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如,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同时,各设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各设区市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奖励,加快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培育、示范推广。
据悉,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佔有率位居中国乃至全球前列的制造业企业或工业产品,包括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