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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优化调整 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

本报讯 (记者 林小杰)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防控办获悉,为最大程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晋江发布了《晋江市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优化调整。

《方案》指出,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公布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同时,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大力度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为加快医疗救治资源建设,分级分类救治,晋江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均设置发热诊室,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新冠相关的十大症状患者。

此外,核酸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除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和有专门规定的重点场所外,出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小区、企业、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不再核码测温、不再扫场所码。

晋江还将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向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贫困户、低保户、孤儿、空巢(独居)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免费发放“健康包”,确保1月15日前全覆盖发放到位。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及学前教育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加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发生疫情后,及时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完善服务保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方案》倡导,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不建议进行长途旅行,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此外,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要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必要时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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