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记者从晋江市工信局获悉,日前,泉州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启动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
据了解,申报企业应为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且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需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根据升级相关政策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为《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后首次组织申报,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上述人士还特别指出,2018年和2019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才能完成复核申请。
在奖励政策上,对经认定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工信厅将授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泉州市工信部门将统筹省、市资金对每家企业给予相应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