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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50万元

晋江物流企业可申报省级行业纾困解难补助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记者从晋江市商务局获悉,日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

根据通知,该政策补助对象为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福建省5A级、4A级物流企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晋江有4家福建省示范物流园区、2家5A级物流企业、15家4A级物流企业。

在申报时间上,通知明确今年分两次申报,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费用补助,截止日期为9月15日;申报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费用补助,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上半年未申报的,可在下半年一并申报。在补助比例上,补助金额不高于费用总金额的20%,同一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访的不少物流企业从业者表示,纾困解难政策的出台对于企业而言是一场“及时雨”,能够助力物流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从而保障工业运输的畅通。

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助资金须专款专用,仅用于申报单位疫情防控费用支出,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应符合单位实际;补助资金不含防疫人员工资及补贴、场地租金、核酸检测费用、采购防疫物资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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