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诗伟 通讯员 庄雅云) 日前,晋江市永和司法所组织辖区列管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学习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的教育管理、日常报到、考核奖惩、请销假等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约束能力,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会服务。随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福建省社区矫正对象行为教育大纲》,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行为教育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在刑”意识,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因素,促进其成为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