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01b版:菲律宾 上一版   
下一篇

盘活“沉睡资产” 换来“真金白银”

晋江发放新一轮宅基地改革首笔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本报讯 (记者 沈茜) 5月31日,晋江市东石镇黄女士和丈夫以农房财产权作为抵押担保,从晋江农商银行获得了45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据悉,这是晋江被确立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发放的首笔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这意味着农民融资又多了一个渠道。

31日15时许,在晋江农商银行工作人员陪同下,该夫妇来到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据了解,他们因家中需要资金周转,于两天前向当地农商行网点申请农房抵押贷款,经第三方机构根据市场价值对该房产进行整体评估后,按照40%的贷款抵押率,夫妻俩将获得45万元的贷款。

“现在我们农村的房子和城里一样,可以抵押贷款了,而且贷款利率较低,这不仅让我们多了一个融资渠道,还降低了我们的融资成本。”黄女士对记者说,这次贷款从申请到办理,整个流程进行得很顺利。

据了解,晋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晋江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首笔农房抵押贷款的发放,也意味着该政策真正落地实施。

那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晋江农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高枫介绍,它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借款人以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财产权作为抵押标的物,由银行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目前,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抵押原则上可分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两种抵押方式。借款人在提出抵押申请后,需将申请表报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后,再报送贷款银行进行审查,再按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发放。

“《晋江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有效扩大了农村担保物范围,激活显化农村宅基地价值,把农村资产变为农民手里的可用资金。”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对于助力深化全市农村金融改革,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操作,有着重要意义。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