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王珊珊 许雅媚 丁健源) 18日是闽南传统的“尾牙”,当晚至19日凌晨,晋江交警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共查处酒后驾驶20起,其中酒驾16起、醉驾4起。
19日凌晨,交警一中队民警在湖光路五店市路段设卡时,发现一名男子连人带电动车摔倒在绿化带。民警赶紧上前将其扶起,可一靠近,就闻到对方身上有浓浓的酒味。随后,民警对他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酒精含量超过100mg/100ml。面对这一结果,男子一番“豪言壮语”惊得交警目瞪口呆:“我今天是喝了酒,但我骑的是电动车,反正我车不要、留在这里就是,我先走了。”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拦住,将其送往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139.5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当晚行动中,民警在对一小车驾驶员例行吹气检测时,发现该驾驶员惊慌不已。他一会儿假吹气,一会儿轻轻吹。在民警耐心劝说下,他才按要求进行了检测。最终结果显示,该男子酒精含量高达186.5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18日晚9点多,在晋江市和平南路SM灯控路段,一名60多岁男子骑着摩托车,看见执勤交警调头就走。民警将其拦下后,对其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对于这样的结果,该男子后悔不已。他表示, 他在晚上吃饭时,因为“馋嘴”,悄悄抿了两口白酒,没想到就超过了法定的酒后驾驶标准(20mg/100ml)。
据了解,在本次行动查获的酒驾者中,不少都是参加“尾牙”聚会的。为此,警方提醒,“尾牙”聚会虽是民俗,但车钥匙和酒杯不可兼得,请市民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出行规则,珍惜生命,拒绝酒驾!
此外,年关将至,晋江交警将持续在全市酒店、KTV、繁华商业街区等场所的周边道路以及酒驾易发地段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