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理财课堂”专栏持续推出,围绕您自身的理财需求,《理财周刊》顾问团将根据具体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理财方案。同时,为了守护金融安全,营造更好的金融行业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报金融维权投诉平台持续推出,如果您遇到了各种金融“烦心事”,欢迎拨打热线15106092781进行反馈,或扫描关注《理财周刊》微信公众号,从后台对话框中积极参与。
“商家拒收人民币,该怎么办?”“取钱发现假币,如何处理?”……近期,关于人民币在取现支付时容易遇到的一些问题,颇受读者关注,本期,我们将进行针对性的解答。
问:商家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拒收人民币现金怎么办?
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我们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具体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反映。
问:从银行ATM机或存取款一体机中取到假币如何处理?
答:请您在银行机构取款时,要求银行柜员打印人民币冠字号码凭证,或通过自动取款机(ATM)和存取款一体机操作界面打印冠字号码凭证。如您认为从银行柜台、ATM机或存取款一体机中取出假币时,可以持疑似假币及冠字号码凭证到所取款的银行机构申请鉴别,也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其授权的银行机构申请鉴定。经鉴定确为假币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缴假币。同时,公众应向金融机构提供取款时间、地点、取款人姓名、取款卡号、假币收缴凭证等基本信息,金融机构应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纠纷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核查后进行处理,并将最终调查结果回复公众。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的,付出假币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假币收缴凭证,并予以全额赔付。
问:经常看到“纪念币”售卖的信息,这些是否属于人民银行发行?如何鉴别真伪?
答: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纪念币前,会将纪念币的图案、面额、规格、材质、发行数量、发行方式、普通纪念币的公众防伪特征等信息予以公告,公众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www.pbc.gov.cn)进行查询。“普通纪念币”与其他流通人民币在市场上等值流通。贵金属纪念币的鉴定由中国金币总公司负责真伪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