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晋江市纺织智造(龙湖)工业园项目建设工作,现对本项目征迁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225号令)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以及我市有关殡葬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涉及晋江市龙湖镇古盈村、吴厝村、锡坑村、南浔村、石厦村、衙口村,东至西环路,西至阳溪,南至锡坑村村界限,北至侨兴路,具体范围详见晋江市纺织智造(龙湖)工业园项目用地范围图。
二、迁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上述迁移范围内的坟墓属主须在此期限内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坟墓迁移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将视为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三、迁移安置
征迁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后请将骨灰自行迁移至合法公墓、寺庙或市、镇、村骨灰堂,其中涉及古盈村范围的坟墓迁移后可将骨灰安置于古盈村文化广场安息堂;古盈村文化广场安息堂尚在筹建,已设置临时安息堂作为暂时存放场所;其他涉及征迁范围内的坟墓,统一安置在镇级安息堂。
特此通告。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