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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淑语辞去 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张淑语的辞呈,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淑语辞去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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