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洋洋)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本月30日,逾期未报送者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据悉,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登记机关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登记机关提交2020年度报告。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类市场主体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fj.gsxt.gov.cn)”填写并报送2020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进入“办事指南”菜单下“年报指南”报送年报,个人操作有困难的还可通过纸质方式到当地市场监管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