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舟萍 通讯员 郭川) “喂,110吗,在晋江市池店镇洋茂村某工厂的宿舍楼内,宿舍物品被翻动,我的手表和吊坠都被盗了,总价值1万余元。”5月24日晚上,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接到周某的报警。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是一通为达个人目的而谎报的警情。
当晚,在接到报警后,池店派出所民警立刻联合视频研判员迅速展开调查,奇怪的是,“案发”现场没有任何翻动的痕迹,民警通过视频也并没有发现案发时段有可疑人员进出。经过细看,民警发现,周某所说的被盗物品均在其本人身上穿戴着。
“报警是真,但警情可能有诈!”种种疑点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后,民警改变了办案方向,围绕周某开展调查和工作。
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周某的神色愈发紧张,语言也开始含糊不清,在压力面前,周某最终坦陈“我就想着报复一下工厂……”
原来,周某4月份从该厂办理离职,但该厂一直不给周某审批,周某一直心存怨气。案发当天周某在宿舍时突然“开窍”,想着以谎报财物被盗的方式报复该厂,于是,便有了谎报警情的一幕。
最终,周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6日。
池店派出所提醒广大朋友,110报警电话是“生命线”!凡无事拨打110取乐、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