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初,根据今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一大批不规范的短期健康险陆续下架,但这并非意味着所有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消失于市场,多数合规的短期健康险依然在售。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客户服务工作的通知”,对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的续保表述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要求不得使用可能引起保险消费者误解的表述,严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并对已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自查整改。各保险公司要严格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的续保表述,不得使用可能引起保险消费者误解的表述,并对已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自查整改。
这也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在购买短期健康险时出现了以下表述,则可认为是不合规范的相关产品。据悉,关于短期健康保险续保表述的要求主要分别六点:
一、条款中续保内容必须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二、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
三、条款中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您第X次后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或“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后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拒绝您的重新投保申请”等类似表述。
四、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五、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交纳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六、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容易让消费者混淆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