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特殊病种造假、超量开药倒卖获利、冒用他人医保卡、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4月7日,福建省医保局通报省内8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部分涉事医疗机构及有关涉事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此次集中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是福建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之一,旨在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其中,泉州市医保部门于2020年5月8日接到举报称,刘某珠(女,案发时未参保,2020年4月29日在泉州市安溪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冒用惠安参保人周某兰(女,参保地泉州惠安)的医保卡在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泉州二院)就医。患者刘某珠于2020年4月13日以“反复左鼻出血4月余”为主诉,冒用参保人周某兰个人信息入住泉州二院,诊断为“鼻恶性黑色素瘤(双)、鼻出血(双)、鼻中隔偏曲”,住院总费用16286.17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7544.51元。经查,刘某珠持周某兰医保卡冒名就医行为属实,涉嫌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544.51元,涉及金额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泉州市医保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退还骗取的医保基金7544.51元,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泉州市医保部门分别对周某兰、刘某珠的医保卡作出暂停联网结算处理,因犯罪嫌疑人刘某珠于2020年12月1日死亡,公安机关于2020年12月24日对此案予以撤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