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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缩水”超3%可获更多补偿?

买房是件大事。不少买房人是第一次购房,对于买房这件大事的很多常识都不是很了解。为了解答这些购房者的疑问,本报《楼市周刊》特地开通“购房课堂”栏目。每期,我们精选一个话题,邀请业内人士与您分享,让您少走弯路,买到满意的房子。

目前,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大多是按建筑面积支付房款。但是,在实际测量的时候,购房者都会发现,面积有误差。

那么,对于面积误差,相关法律如何规定?面积“缩水”超3%,可获更多补偿?

消费者: 买房后发现面积“缩水”

2019年,市民张女士在晋江市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购买合同上的面积是93.14平方米。

去年,张女士交房了,开发商通知她,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让她再补交5000多元。

张女士了解到,和她一起交房的邻居,大多要补交房屋面积差额款,也有的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小,退还了一些房款。

翻看了之前的购房合同,张女士发现双方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购房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支付房款,购房者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疑问:

误差超3%可获更多补偿?

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提醒:

交房时留意面积误差大小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交房时会主动和购房者结算。因为此时房屋测绘图出来了,购房者可据此获悉购买房屋的实际面积。而结算中房屋一旦有面积差异,双方应根据合同来进行结算。

李耿佳提醒购房者:第一,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要留心,不能简单的“多退少补”;第二,交房结算时要留心自家房屋的实际面积,如有差异,要注意面积相差的大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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