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潘志响 尤燕玲) 司法拘留是惩戒失信的有力手段,但绝非执行的目的。近日,晋江法院执行局买卖合同专班通过“刚性惩戒+柔性释法”双管齐下,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部分债务并达成和解,切实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施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案件经审理判决后,施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付款义务,长期消极规避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迟迟无法兑现。为维护自身权益,蔡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情况,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施某,耐心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施某始终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执意拖延、规避执行。其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漠视司法权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捍卫司法公信力,晋江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施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施某拘留羁押期间,案件承办人联合拘留所工作人员持续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法治宣讲,细致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耐心讲解诚信履约的重要意义。在干警的教育劝导下,施某彻底认清自身错误,深刻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性与严重性。
为积极改正错误、弥补损失,施某当场主动筹措资金,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项1万元,并承诺后续款项分期履行。至此,该起僵持已久的执行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执行工作,贵在兑现权益、化解矛盾。晋江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拘留不是目的,执行到位才是根本”的理念,既用好司法拘留、失信惩戒、财产查控等刚性手段,重拳打击失信行为;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耐心释法疏导,积极促成双方和解。下一步,晋江法院执行局买卖合同专班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开展失信惩戒,以法治刚性守住公平正义底线,以司法温度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力量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