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姚冬媚 蒋巧玲)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晋江交警部门将于4月16日起正式启用4处“电子警察”设备。这些设备将主要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及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启用点位为:晋江市迎宾路与永德路路口、安海镇外曾村路段、泉安路与福兴路交叉口(7:00—23:00禁行重型车辆),以及世纪大道与湖光路交叉口(7:00—23:00禁行重型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对上述路段有违法行为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