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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保险代理公司被罚

本报讯 近日,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集中通报三起保险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南安水头分公司因两项违规行为双双被罚,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也因财务问题遭重罚。三起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37.4万元,相关责任人悉数被追责,彰显了监管部门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公示信息显示,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查实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准入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险服务直接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和合规意识是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聘任无任职资格人员可能导致业务操作不规范、理赔指导不到位等问题,给晋江地区消费者带来潜在权益风险。依据监管规定,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郭玲玲给予警告,并同步处以4万元罚款,个人与机构同罚的处罚方式,凸显了对违规行为的严肃追责态度。

长盛保险代理旗下南安水头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立案处罚。财务数据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核心依据,保险代理机构财务造假不仅会导致监管数据失真,影响行业监管的精准性,还可能间接影响消费者的服务体验与权益保障,例如保费资金管理不透明、理赔资金拨付延迟等隐患。对此,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分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高攀登给予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

此外,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同样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的严重违规行为被罚。监管部门经核查确认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后,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高额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陈清栩给予警告并罚款3.9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中介机构是连接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重要桥梁,其合规经营直接关系保险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集中通报的三起处罚案件,针对财务造假、违规聘任等行业突出问题,监管部门通过严厉追责形成震慑效应,督促辖区内保险代理机构强化合规管理,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同时,也提醒晋江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代理服务时,要主动核实机构的合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留存相关服务凭证,若遭遇违规操作或权益受损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保险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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