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今天想穿蓝色外套还是黄色外套?”“周末去公园玩滑梯还是去图书馆看绘本?”如今在晋江的不少家庭里,这样的对话正成为育儿日常。
3—6岁是儿童自我意识觉醒的关键期,给予孩子适当的选择权,逐渐从小众育儿理念转变为不少家长的实践方向。
从“替孩子做决定”到“让孩子选”
在晋江梅岭街道某小区,全职妈妈林女士的育儿方式曾和多数家长一样“大包大揽”。她的女儿佳佳(化名)今年5岁,去年秋天的一次“穿衣风波”,让林女士彻底改变了育儿思路。
“当时降温,我非要给佳佳穿厚毛衣,可她哭着闹着要穿薄的公主裙,最后我强行给她套上毛衣,她一整天都闷闷不乐,在幼儿园还和小朋友闹了别扭。” 林女士回忆,那天晚上她和佳佳谈心,孩子委屈地说:“妈妈总是不让我选自己喜欢的,我一点都不开心。”
这次事件后,林女士开始尝试给孩子“有限选择权”。早上起床,她会提前准备好两件适合当天天气的衣服让佳佳挑选;出门前,让佳佳决定带绘本还是玩具;逛超市时,在零食区划定范围,让佳佳选一款喜欢的零食。“变化特别明显,现在佳佳不仅很少闹脾气,还会主动和我商量事情,比如出门前会问‘妈妈,我可以选那双白色的鞋子吗?’”林女士笑着说,上个月幼儿园组织手工活动,佳佳自主选择了黏土材料,还完成了一个创意十足的小摆件,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家长潘女士也有着类似的育儿转变,她的儿子小宇(化名)今年4岁,此前在兴趣班选择上,潘女士一度替孩子做了主。“我觉得画画能培养专注力,就直接给小宇报了绘画班,可他每次上课都坐不住,还总偷偷玩教室里的积木。”潘女士说,坚持了半个月,小宇甚至出现了抗拒去兴趣班的情绪,这让她开始反思自己的决定。
后来潘女士带着小宇去了多家兴趣班体验,让孩子自己做选择。小宇最终选了乐高搭建班,出乎意料的是,他在课堂上不仅专注度极高,还能主动和老师、同学交流搭建思路,不到一个月就成了班里的“搭建小能手”。“现在小宇每次上完课都会兴奋地给我展示作品,还会跟我分享课堂上的趣事,整个人都变得自信了不少。”潘女士感慨,尊重孩子的选择,才是真正契合孩子成长需求的育儿方式。
在“放手”和“管控”间找平衡
尽管越来越多家长意识到给孩子选择权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人仍陷入“想放又不敢放”的纠结。
家长王先生坦言,他和妻子在育儿上曾有过激烈分歧。妻子主张给孩子更多选择权,而王先生总担心孩子“选不好”“出意外”。“比如孩子想自己过马路,我肯定不放心;孩子要选辛辣的零食,我也不能同意。”王先生说,他一度觉得“给选择权”就是放任不管,直到去年的一次亲子活动改变了他的想法。
当时幼儿园组织亲子烘焙,老师让孩子们自主选择食材和造型。王先生本想帮儿子决定,但儿子却坚持要做 “奥特曼饼干”。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放手,没想到儿子不仅认真完成了造型,还主动和其他小朋友分享成果。“那一刻我才发现,孩子比我想象中更有主见和能力。”
王先生说,此后他开始学着在安全范围内给孩子选择权,比如让孩子规划周末的家庭活动,让孩子自主整理书包,“虽然偶尔会出小差错,但孩子的责任感和独立能力确实提升了”。
也有家长曾因“过度放权”踩过坑。家长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完全让4岁的女儿自主安排作息,结果孩子每天看绘本看得很晚,第二天起不来床,还出现了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后来我才明白,给选择权不是完全不管,而是要划定边界。”李女士说,现在她会和女儿约定“每天可以选一本睡前绘本,但必须在9点前上床”,既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又保证了基本的作息规律。
采访中,多数家长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他们逐渐找到了“放手” 和“管控”的平衡点。“给孩子选择权,不是让家长当‘甩手掌柜’,而是要做孩子的引导者和守护者。”家长林女士的话,道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心理专家:给孩子选择权的核心是尊重
针对孩子的选择权培养,记者采访了晋江市紫峰中学心理教师、晋江家庭教育陈红礼名师工作室核心讲师林婉青。
林婉青表示,根据埃里克森理论,3—6岁幼儿处于“自主对羞怯”阶段,渴望独立做事。支持自主选择与决策,能满足其“掌控感”需求,避免因过度被控制而产生退缩、怀疑自我的心理。这个时期适度赋予孩子选择权,对其心理健康和能力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从心理学角度看,当孩子能自主做出选择时,会产生强烈的自我认同感和掌控感,这种积极的心理体验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还能提升其决策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于家长普遍纠结的“放权边界” 问题,林婉青给出了具体建议。她指出,给孩子的选择权要“适配年龄和能力”,遵循“小事放权、大事把关”的原则。“比如穿衣、选玩具、安排课余活动等小事,可以完全交给孩子决定;而涉及安全、健康、道德的大事,比如出行安全、饮食健康、人际交往的底线等,家长则必须做好引导和管控。”
林婉青还强调,家长在赋予孩子选择权的同时,要学会接纳孩子的“不完美选择”。“孩子在选择过程中难免会犯错,比如选了不适合的衣服导致着凉,选了不恰当的玩具引发矛盾。这些都是宝贵的成长经验,家长不必过度指责,而是要引导孩子分析原因,让孩子从错误中学会反思和调整。”
此外,林婉青提醒,给孩子选择权的核心是尊重,而非形式。“有些家长看似给了选择,实则是‘伪选择’,比如问孩子‘你想现在睡觉还是十分钟后睡觉’,本质上还是在强迫孩子睡觉。真正的选择权,应该是让孩子在合理范围内,拥有表达真实意愿的空间,并且能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