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杨少峰) 日前,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陈埭环保中队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落实“综合查一次”的监管机制,同步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环保事项进行“一站式”检查。其中,在检查某家制鞋企业时,因该企业未正常开启废气治理设施,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成鞋加工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自主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现场设有制鞋流水线、针车、平车、冲床等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制鞋车间内4条流水线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处于闲置状态,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未开启,车间部分门窗打开,刷胶、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并通过门窗排放至外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开启废气处理设施,关闭车间门窗,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询问调查。
据了解,该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我们将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综合查一次’,压减涉企行政检查次数,提升行政检查工作质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查处一家、宣传一家、震慑一片,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保要求。”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陈埭环保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