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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新规正式施行

晋江交警首日行动主打“柔性执法”

交警对电动车骑行者进行劝导

本报讯 (记者 朱艳 卢瑞祺) “您好,您刚才骑车看手机了,非常危险。新规明确这是要处罚的。”昨日下午,在晋江世纪大道体育馆游泳池灯控路口,交警拦下一名边骑车边看手机的市民,没有开出罚单,而是先进行了一番劝导。

当天,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晋江交警一中队在辖区开展两轮车专项整治,此次行动主打“柔性执法”,以宣传教育、现场劝导为主,目的是让市民更快了解并适应新规。

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李明源介绍,新规对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人年龄从原来的12周岁调整为16周岁,要求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携带宠物、边骑车边遛动物,禁止乱冲乱撞、逆向行驶。骑行时接打电话、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由交警部门责令整改,并处50元罚款。同时,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

昨日下午4点多,在世纪大道体育馆游泳池灯控路口,记者看到,大部分电动车骑行者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但也有不少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开车打手机、逆行等行为。李明源表示,目前,摩托车驾驶员大多已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但不少市民误以为绿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头盔“可戴可不戴”,实则为认识误区。按照新规,未佩戴安全头盔将面临20元罚款。

骑行时使用手机处罚50元,这一规定引发市民关注。记者随机采访中,多名市民表达对新规的支持。市民涂少雄说:“骑车看手机非常危险,我亲眼见过这样的事故。”

执法现场,市民蔺先生就因一边骑车一边查看手机被交警拦下。他解释,自己是送货员,当时是为了接单。经过交警耐心普法,他很快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以安全为先,骑车绝不看手机。

李明源呼吁广大市民从自己做起,改变不良骑行习惯,这既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下一步,晋江交警将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推动市民了解、遵守新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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