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需于6月16日前报送至晋江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在申报范围上,此次申报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及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5年版)》,要求申报产品为国内或省内同品种、同性能指标的首次生产应用项目。“通知”明确指出,通过“首台套”“首批次”示范效应,引导企业突破新材料领域技术瓶颈,打通从研发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在政策奖励上也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其上一年度重点新材料产品销售总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符合“指导目录”的项目,最高300万元;符合省级“支持参考目录”的,最高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