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阙杨娜) 昨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记者获悉,晋江市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此外,经复查确认,晋江市安海镇、晋江市东石镇继续保留“全国文明镇”称号;晋江市深沪镇运伙村、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称号;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江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毛娟文家庭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晋江市养正中学、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主校区、晓聪校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大会还表彰了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晋江市内坑镇砌坑村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称号;艾派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江监管支局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