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法制工委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台祖地文化交流交往情况的专项报告;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渔港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9.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0.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的报告,决定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14.听取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公开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固废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侨服务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7.听取和审议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推进文体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8.听取和审议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品质”“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国民营经济强市”等3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4年本级决算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积极推进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五、视察、检查
1.视察晋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
2.视察我市完善小型诊所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3.视察我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工作情况;
4.检查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5.检查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
6.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六、履职评议
开展2025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七、跟踪检查
1.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对部分被审计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4.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专题调研
1.调研我市新侨服务工作情况;
2.调研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品质提升情况;
3.调研我市实施林地优化布局推进林地指标有偿使用改革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