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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3D电影 需购买眼镜?

记者暗访:未发现此类情况 部门提醒:保留好消费凭证

本报讯 (记者 林小杰 尤泽男) 昨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泉州市发布了2024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晋江某影院违规收取3D眼镜费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罚款。目前,晋江是否还存在此类现象?本报记者对晋江部分影院进行了暗访。

在晋江万达影城(晋江万达广场店和晋江SM广场店)、金逸影城(光美宝龙巨幕店)、横店电影城(百捷上悦城店)、中影时代影城(原大地影院)及保利万和国际影城(晋江店)等6家影院,记者走访发现,上述影院均免费提供3D眼镜。

记者了解到,部分影院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除免费的3D眼镜外,还提供自费的3D眼镜或3D眼镜夹片,价格为5元~10元不等。对于这些自费项目,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工具,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影院应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需要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

走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他们均表示,在晋江没有遇到需自费购买3D眼镜的情况。在中影时代影城,家住附近的吴女士表示,她此次带小孩来看《哪吒之魔童闹海》3D版,影院免费提供3D眼镜,在入场时领取,观影后归还即可。

据悉,从2024年开始,晋江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此类行为对全市影院进行约谈,并责令存在违法行为的影院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影院在网上购票平台注明“免费提供3D眼镜”等信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观影过程中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电影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或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消费者要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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