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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镇曝光一批 人居环境整治反面案例

本报讯 (记者 赖自煌) 日前,晋江磁灶镇曝光一批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案例,引导居民引以为戒、规范行为,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宜居的环境。

案例一:吕某锋驾驶车辆(闽C8××58)运载散装物料途经324国道磁灶镇钱坡村中国邮政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案例二:周某阳驾驶车辆(闽BR××90)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龟山路下灶村美盛公寓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案例三:余某驾驶车辆(闽CJ××9挂)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东昇路广旺充电站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案例四:周某梅驾驶车辆(闽C5××61)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318县道龟山工业区品尚公寓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案例五:米某洪驾驶车辆(闽O5××080)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工区二路下灶村春泉茶叶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案例六:朱某勇驾驶车辆(闽CA××55)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东昇路云枫便利店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案例七:蔡某烟驾驶车辆(闽ED××19)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陶美路大埔村财富新城路段,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上述案例涉及当事人分别处罚款2000元。

案例八:陈某明在磁灶镇官田村村民委员会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九:陈某波未经批准擅自在磁灶镇陶城西路福建物联网晋江基地旁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罚款100元。

案例十:耿某生在磁灶镇张林村千车聚汽车服务中心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警告并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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