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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2万车主 享受“以旧换新”

领取补贴超2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朱艳) 9日,省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布公告,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中“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27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调整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9月6日(含)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此次政策调整,让更多车主可以享受到“以旧换新”政策的福利。

“这政策真是太好了!”泉州广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翁先生,一谈到以旧换新政策就赞不绝口。他还提到晋江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推出的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的新举措,“以前,车主需要亲自跑到车管所去领取纸质注销证明。现在可方便了,车主直接在手机上就能下载电子版注销证明。这样一来,不仅车主省时省力,我们的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说着,翁先生拿出手机,在“交管12123”App上熟练地为记者演示起了相关操作。

据统计,自政策实施以来,截至11月7日,晋江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共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2.02万笔,助车主领取补贴2000多万元。

“交警不仅给我们解读政策,还教我们如何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在,车主来办理以旧换新,从交车到注销,再到领取补贴,整个过程都非常顺畅。”翁先生表示。

“我们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方案,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在晋江落地落实。”晋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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