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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享年化2.5%贴息 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 专项政策发布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近日,省工信厅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实施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专项政策执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晋江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动晋江企业转型升级,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在支持对象上,《通知》明确,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实施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等领域的项目,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在贷款申请上,《通知》指出,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实施企业,可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相关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融资需求信息,申请专项支持;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相关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融资需求信息。

在贴息标准上,《通知》明确指出,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贷款项目,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3年内,给予实际投放贷款年化2%贴息。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享受省级财政贷款贴息补助的实际投放贷款额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其中对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重大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支持额度上限提高至5亿元。

《通知》指出,对同时列入中央再贷款贴息支持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省级财政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可与中央财政贴息叠加享受(从2024年3月7日起计),企业最高可享受年化2.5%贴息,企业实际支付利率不低于0。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享受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不再享受本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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