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静雯) 近日,晋江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违规收运专项整治行动,查处4起非法收运厨余垃圾案件。
此前,晋江市城管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五店市某餐厅附近出现车辆违规收运厨余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仔细核查后发现,该车辆在收集厨余垃圾后,未按照规定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选择私自转运。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并将有关违法线索移交属地综合执法队进行进一步查处。
晋江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厨余垃圾的收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非法收运厨余垃圾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危害公众健康。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该行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下一步,晋江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和相关企业提高对厨余垃圾收运管理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厨余垃圾的规范收运工作,共同推动厨余垃圾收运工作的规范化和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