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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值”促调解 为民解烦忧

晋江试点打造“网格摸排+社区调解”创新机制

本报记者 沈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一间简单装修的小屋里,一张小圆桌、几张靠背椅,这是今年以来,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社区治保主任王长汀新的办公场地——灵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除了是社区治保主任,王长汀还是一名社区人民调解员,是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的先锋。今年起,灵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全市打造“网格摸排+社区调解”创新机制试点,探索建立社区治保主任轮值接访调处制度,街道10个社区治保主任轮值接访。大半年的锻炼,让王长汀受益匪浅。

今年3月的一天,王长汀和往常一样,到自己负责的网格片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走访一家生产加工企业时,负责人王志万告诉王长汀,自己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3月1日,王志万厂里的一名工人因有急事需回老家一段时间,于是推荐自己的老乡胡某去厂里帮他做一段时间机台操作工。3月13日下午,胡某在清理机台时,一只手不小心碰到机器的转动部位,造成食指和中指损伤。事故发生后,胡某与王志万就赔偿事项产生纠纷。

为了更好地了解事情经过和双方诉求,王长汀很快约了当事双方到社区进行沟通调解。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分歧较大,且情绪较激动,王长汀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边劝诫王志万,胡某是在他的厂里受伤,他无法置身事外,应当承担起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另一边劝诫胡某,王志万承担责任的态度较为积极,且伤情尚未达到伤残等级,希望其能在补偿金额上做出一定让步。

随后的半个多月里,王长汀就此事为双方做了五六次调解。最终,双方对意外人身损害事实无争议,王志万也支付了医疗费,但就费用赔偿问题仍无法达成统一意见。

“此前的轮值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街道专职调解员有着更为专业的调解能力,调解经验也更丰富,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疑难纠纷。”于是,王长汀利用轮值之机,带领当事双方前往灵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受理案件后,灵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陈贵生、王钢听取了当事双方的陈述,认为这起案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了解双方的诉求“底线”后,两位专职调解员同样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分别讲解人身损害纠纷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分析利害、耐心劝解,引导双方向中间靠拢。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人身损害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去求助,也是去“取经”。“我平时调解的矛盾纠纷多是邻里、土地等类纠纷,其他案件调解经验不足,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支撑,调解起来总觉得没那么有说服力。”王长汀坦言,虽然平时社区工作千头万绪,但轮值参与街道纠纷化解工作,让他觉得非常有意义。

“在轮值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调解案件,对其存在的事实及法律问题、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有了更加充分全面的了解,激发了我进一步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力,同时提升了自身的调解业务能力水平,有助于我更专业地投入调解工作。”王长汀由衷地说。(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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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灵源司法所所长苏建发看来,10个社区治保主任这一调解力量的加入,是一件双向赋能的好事。“治保主任有着丰富的社区调解经验,在矛盾纠纷流转到街道之前,他们就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苏建发表示,通过轮值机制,治保主任个人能力的提高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过程中,他们和街道及其他社区调解员互相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从而低成本、高效率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据悉,建立社区治保主任轮值接访调处制度,是晋江市司法局今年在灵源街道试点打造“网格摸排+社区调解”创新机制的成效之一。制度实施以来,通过联调联处,及时受理介入纠纷调处,灵源街道已成功调处纠纷31起。

晋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晋江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力量”与“网格化管理”的深度融合,通过网格排查明底数,按照分派“责任田”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展开“拉网式”排查,并第一时间通过“智慧网格”平台上报,依托网格及时靠前摸排、高效化解各类矛盾;同时,创新“线上+线下”双联回访机制,从根源上杜绝反弹,以精细化、高质量的法治服务保障晋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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