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王瀚 李洪林) 近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直属二中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发现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的一家鞋材加工厂生产废水外排,予以查处。
“该鞋材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就开工建设并组织生产。”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直属二中队执法人员介绍,由于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该鞋材厂产生的洗版废水通过一根移动水管排放到车间外的雨水管道,并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外环境。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分别对移动水管和雨水管排放的生产废水进行采样监测。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规定,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鞋材厂进行立案处罚,依法查封其生产设备,并将此案移交至晋江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直属二中队提醒辖区广大企业,要切实增强环保法律意识,务必重视环保管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下阶段,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直属二中队将集中优势力量,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入企等服务活动,引导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增强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