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施蓉蓉) 近日,晋江市龙湖镇对辖区3起倾倒建筑垃圾、2起焚烧树叶等环境卫生反面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希望广大居民共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和市容整治工作。
案例一:8月15日,李某龙驾驶车辆在龙湖镇新街村炉灶山空地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案例二:8月19日,陈某晨驾驶车辆在龙湖镇福林村粘厝埔北面山上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案例三:8月19日,吴大华驾驶车辆在龙湖镇福林村老人活动中心南面约100米处空地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81项轻微档规定,相关部门责令以上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50元。
案例四:8月15日,夏某芬在龙湖镇后宅村北环路路边空地上随地焚烧树叶。
案例五:8月19日,赵某华在龙湖镇埭头村东环路路边空地上随地焚烧树叶。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第三十条第二项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32项规定,相关部门责令以上当事人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各处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