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近日,晋江市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多起消防安全与生产违规行为,涉及梅岭和西滨多家企业及员工。
其中,位于梅岭的万达广场内一家公司因在室内两处消火栓前堆放沙发、桌椅,存在遮挡消火栓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此,该公司被责令清除障碍物,并被罚款5864元。
塘岸街某食品店因在经营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且居住环境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执法部门做出停产停业的处罚,并处罚款5000元。
西滨镇多家公司的员工因违规停放电动车、占用和堵塞安全通道等行为,被执法人员当场处以相应罚款。其中,某公司员工因违规停放电动车,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另一公司员工因占用、堵塞安全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也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西滨镇两家企业因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而受到处罚。执法人员表示,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仅违法,也将增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为此,执法部门依法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晋江市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各企业应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晋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呼吁所有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确保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