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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导+整治”

池店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白荣辉 蒋巧玲) “别管是不是安全帽,头上戴个帽子就行了。”昨日,在晋江市池店镇凤池路口,一名60多岁男子被交警拦下后还振振有词。

从本月开始,晋江交警池店中队在凤池路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点,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的整治。

“同志,你骑电动车怎么没戴安全头盔?”“我出门时,在门口随便拿了一顶帽子,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你这不是安全头盔,是普通的遮阳帽,没办法保护你的安全。”昨日上午10点多,一名60多岁的男子被拦下后表现得十分不解。池店交警中队指导员林天鉒耐心告知,他头顶上的遮阳帽完全没有防护作用,发生交通事故时没办法起到缓冲和保护作用。男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出行一定按照相关规定戴好正规的安全头盔。

记者在整治现场看到,不时有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交警拦下。其中,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最多。交警当场对这些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戴好头盔,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林天鉒表示,与以往不同,在本月开展的整治行动,采取的是“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方便灵活、分布广的情况,交警采取巡逻整治和固定岗点查处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路口和出行高峰重点时段的见警率、管控率,确保全面覆盖,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戴好头盔后,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更加深刻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大家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据统计,截至昨日,此次行动共查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69起、逆向行驶25起、不按道行驶22起,签订承诺书25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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