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诗伟) “谢谢‘老叔公’调解员帮我解决了这起积怨26年的纠纷,太感谢了!”近日,晋江市永和镇“老叔公”调解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产权纠纷。
许甲(化名)和许乙(化名)因为一栋房屋的产权纠纷积怨多年。1998年以来,双方诉至法院,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彻底解决问题。今年4月,双方向永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得知情况后,永和“老叔公”调解团成员苏东方、永和派出所民警高梦珂、永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邓志勇第一时间介入。他们深入走访,了解事件原委。原来,许甲、许乙系亲属关系,许甲常年在香港生活,老家的房子一直由许乙居住使用。后来,当许甲想要回房子时,却遭到了许乙的拒绝。许乙认为,该房屋由自己牵头建成,且自己长期居住和经营亦有投入,房子当属于他。由于对房屋的归属意见未能达成一致,26年来,双方多次发生纠纷。
调解期间,调解员和民警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并从“厝边”等多方面了解更多情况,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化解。
“促成纠纷的化解,需要做到‘一听、二辨、三引导、四宣传’,有步骤地推进。”调解员苏东方总结了自己多年来的调解工作经验。他说,“一听”就是要走近当事人,认真倾听诉求;“二辨”是辨别当事人的现状,辨别矛盾点,再对症下药,合理确定调解方向;“三引导”是引导当事人对自身进行重新认识、正确定位、权衡利弊,启发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四宣传”是加强法律宣传,用“群众语言”讲述专业术语,调解矛盾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厚植基层治理的法律“根系”。
据了解,永和“老叔公”调解团自成立以来,已化解各类纠纷矛盾434起,调解率达98.8%。
永和镇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老叔公”调解团将从调宣并举、扩大队伍等方面出发,切实落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队伍的作用;同时,加强宣传和推广,一方面用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法律,推动基层道德法治宣传全覆盖;另一方面主动讲好调解故事,加强调解员先进事迹、成功调解案例的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