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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举措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攻关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措施》共10条,主要包括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企业股权融资等方面。

《措施》明确,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省并持续经营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各地按照决策程序规范制定“一事一议”扶持政策。

《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科研攻关或平台建设,对联合体申报“揭榜挂帅”攻关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优化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实施更加精准有效补助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措施》明确,将每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总规模提高到200亿元,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予以年化1%的贴息补助,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其他省级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贴息政策。

在“鼓励企业股权融资”方面,《措施》对当年度获得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财政按其实际融资到账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该《措施》从奖励金额、支持力度、人才政策、资金贷款等多个方面都进行升级,对晋江中小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这将进一步助力晋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措施》的补贴力度更大,获得国家“小巨人”企业,省级财政的奖励从一次性50万元升至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专项资金贷款总规模更大,从原先的80亿元提高到200亿元,受益的企业面将更广;值得一提的是,《措施》中有专门的“企业引才留才”政策,它与晋江新出台的专精特新企业人才自主认定的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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