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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怎么发 部门来解答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昨日,晋江气象台连续第四天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高温天气持续在线。在这种天气下,高温津贴怎么领、谁能领、领多少?为此,记者采访了晋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

“根据2012年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是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晋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那么,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且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值得一提的是,上夜班也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因为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此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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