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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每人每月3000元

晋江面向见习单位发放补贴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晋江市对接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满3~12个月的见习单位,将给予最高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

据悉,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人员。见习单位除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外,其他有意愿接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均可纳入见习单位范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签订协议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含)。

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15个工作日及以上按整月发放,15个工作日以内的不予发放。补贴期限为3个月。

晋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见习单位可登录“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登录后,选择“见习申请”进行申请。晋江市就业人才中心将对见习单位的就业见习情况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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