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自煌 通讯员 黄雅婷) 日前,晋江磁灶镇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教材曝光台曝光6月份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案例,引导群众引以为戒、规范行为,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宜居的环境。
案例一:汪某清在磁灶镇湖头村东大路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二:颜某锋驾驶车辆(闽C7PZ56)运载渣土途经磁灶镇延泽南街福谐小区门口,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
案例三:陈某发在磁灶镇瑶琼村特步晋江磁灶产业园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四:朱某义驾驶车辆(闽DJ0871)运载沙子途经磁灶镇陶城西路中国石油泉州吉安加油站旁造成泄漏、遗撒。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0元。
案例五:刘某强在磁灶镇大宅村华闽大厦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六:吴某胜在磁灶镇大埔村心和楼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七:吴某在磁灶镇大埔村至荣便利店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八:张某淮在磁灶镇陶城东路明盛大厦旁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处罚款100元。
案例九:吴某珍在磁灶镇大宅村大宅敬老院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
案例十:王某恩在磁灶镇张林村联兴包装门口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警告并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