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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市监所立案查处3起 违规使用“生鲜灯”案件

本报讯 (记者 赖自煌 通讯员 黄福星) 近日,晋江梅岭市场监管所突击检查辖区部分商超,对3家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超市进行立案调查。

据介绍,“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为食品“美颜”,实现突出或掩盖食品色泽和感官性状的效果,具有明显“欺骗性”,会影响消费者的感官,难以辨别食品的真实品质。

梅岭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根据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无论是直接使用“生鲜灯”,还是在普通照明灯具上粘贴红色塑料纸等,都属于违规行为。

当前,梅岭市场监管所已要求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灯具,并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督促入场经营者使用合规灯具。下阶段,梅岭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教力度,并强化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社区生鲜门店等经营主体的监管执法,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特别是屡教不改的商家将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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