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舟萍)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市容市貌和整体形象,近期,晋江市青阳街道对辖区出现的“滴撒漏”、乱倒污水、乱倒厨余垃圾、乱倒建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居民规范行为,做好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作。
案例一:5月2日,潘某驾驶车辆(闽C93D5W),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途经青阳街道高霞社区机场环村路路段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破坏市容环境。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第7项一般档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
案例二:5月7日,李某将烧烤炭灰随意乱倒在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宾阳路1-47号店铺对面的绿化带边,造成路面轻微污染。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及《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第5项较轻档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
案例三:5月11日上午,龙某因进行自来水管道改造挖掘道路,擅自将挖掘出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曾井社区洪山路八八商业城停车场旁人行道上,影响市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以及《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第69项较轻档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
案例四:5月11日,孙某将洗菜污水随意乱倒在青阳街道莲屿社区尾透180号门口人行道上,造成路面轻微污染。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及《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第5项较轻档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
案例五:5月13日上午,杨某将楼上套房装修的建筑垃圾堆放在青阳街道永福里社区泉安中路623号旁人行道上,影响市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及《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第69项一般档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
案例六:5月16日,胡某运载厨余垃圾要去喂养自家的猪,运载到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金光路兴泰酒店后面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共处置厨余垃圾5立方米。胡某并未将厨余垃圾出售,没有经营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及《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第57项较轻档的规定,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