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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镇街曝光环境卫生违法案例

梅岭曝光9起人居环境 卫生整治反面案例

本报讯 (记者 赖自煌 通讯员 王莉莉) 日前,晋江市梅岭街道对辖区9起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案例进行曝光,旨在通过警示,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关注并维护自身的生活环境,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来,携手构建更加清洁、美丽的家园。

案例一:罗某在梅岭街道江滨路擅自占道摆摊设点,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100元。

案例二:泉州市某设备有限公司在梅岭街道长兴路擅自占用次干道从事经营活动,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

案例三:李某在湖光路桂华苑小区周边擅自占道摆摊设点,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200元。

案例四:王某在梅岭街道双沟社区双学路御景花园周边擅自占用次干道从事经营活动,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200元。

案例五:王某在梅岭街道双沟社区双学路周边擅自占用次干道从事店外经营活动,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200元。

案例六:吴某在梅岭街道嘉华路附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处责令整改、罚款300元。

案例七:潘某在梅岭街道梅青社区湖光路屡次擅自占用主干道从事店外经营活动,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700元。

案例八:何某在梅岭街道桂山社区周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处责令整改、罚款300元。

案例九:某公司在梅岭街道沟头新村擅自占用次干道从事经营活动,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处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

罗山曝光10起破坏人居环境卫生违法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曾舟萍) 近日,晋江市罗山街道对辖区内“滴撒漏”、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10起破坏人居环境卫生的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希望广大居民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人居环境。

这10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张某波驾驶车辆闽C8***7途经十五号路沿途“滴撒漏”,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案例二:泉州某物流有限公司在福埔社区某工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案例三:南安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在许坑社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四:陈某良驾驶车辆闽C6***6途经梧垵社区沿途“滴撒漏”,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案例五:蔡某水在梧垵社区某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50元。

案例六:陈某艳驾驶车辆闽C7***9途经联华大道沿途“滴撒漏”,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800元。

案例七:谢某林驾驶车辆闽C5***5途经侨晖路沿途“滴撒漏”,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案例八:黄某文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垃圾沿途丢弃、遗撒在许坑社区久久王食品小路,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案例九:汪某清驾驶车辆闽O5***6在下埔社区晋江机场南部段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50元。

案例十:张某波驾驶车辆闽C7***3将垃圾沿途丢弃、遗撒在和平南路安泰小区段,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罗山街道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下阶段,罗山街道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共创洁净、美丽、宜居家园。

深沪曝光11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施蓉蓉 通讯员 许金灿) 近日,晋江深沪镇对占道经营、“滴撒漏”、偷倒建筑垃圾等11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11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具体如下:

3月25日,深沪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云贵川小炒馆在华海村闽南水产对面占道经营,林某在金屿社区海边倾倒建筑垃圾。

3月27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狮峰社区黄金回收行在同心路路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3月28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王某在深沪镇同心路占道经营,张某在同心路文化中心前占道摆摊。

4月11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谢某所驾驶车辆在金深路存在“滴撒漏”现象,将车辆扣留处置。

4月13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张国某在狮峰社区同心路占道经营。

4月13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杨尚某在狮峰新大街占道经营。

4月17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许思某在科任村海边倾倒建筑垃圾,扣留三轮车一辆。

4月24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张某在沿海大通道港阜段占道经营。

4月24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林宏某在文化中心占道经营。

深沪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表示,对上述违法案例,深沪镇执法人员均要求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深沪镇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共创一个洁净、美丽、宜居的家园。

池店曝光12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曾舟萍) 近日,晋江市池店镇对辖区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偷倒建筑垃圾等12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这12起环境卫生违法案例具体为:4月1日晚,福建某建设工程公司涉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暂扣施工车辆。

4月2日,陈某林驾驶车辆闽C8***5运输沙石途中,在池店镇凤池路唐厝村段“滴撒漏”,执法人员对其暂扣车辆并立案查处。

4月5日,泉州市某运输公司车辆闽C8***9运输途中,在池店镇凤池西路池店镇人民政府附近“滴撒漏”,执法人员对其暂扣车辆并立案查处。

4月11日,翟某在池店镇龙湖小区幼儿园路口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执法人员责令其当场整改并立案查处。

4月11日,汤某珠、林某泉在仕春村三大市场附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执法人员责令两人立即整改,并立案查处。

4月12日,蒋某清在龙池路占道经营,执法人员现场取缔并予以立案查处。

4月12日,晋江某食品贸易商行某家宴店在池店镇当代万国城乱排放油烟,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4月13日,米某洪在溜石村刺桐大桥下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查处。

4月18日,周某在池店镇G324复线附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立案查处。

4月18日,崔某红驾驶车辆闽C3***2在唐厝村文玉路附近“滴撒漏”,执法人员对其暂扣车辆并立案查处。

4月19日,杨某阳在池店镇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立案查处。

池店镇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下阶段,池店镇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共创洁净、美丽、宜居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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