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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

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停车场管理

本报讯 (记者 杨静雯) 日前,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联合发布《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停车场管理。

据悉,该《规定》适用于晋江市范围内设置的停车场,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适用于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指用来存取储放车辆的机械设备、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适用于经营性停车场,指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有偿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公共、配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含提供有偿服务的住宅小区停车场。

围绕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规定》结合晋江实际,分别对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申报和审批流程、临时性停车场设置流程、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流程、公共停车场产权确认、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标准、日常管理监督、附则等作了详细的规范。其中,发布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权属材料清单、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样式、晋江市经营性停车场配备标准和设施清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目前,《规定》已正式施行,将有效推动晋江停车产业规模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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