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印发文件,决定在泉州市中心城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
据了解,“立体生态住宅”又称“第四代建筑”“第四代住宅”,指在普通商品住宅基础上,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建筑实践,通过增设户属空中花园及空中园林街巷,形成层层有街巷、户户有庭院的建筑形式,实现传统居住模式与现代科技的二元叠加,让城市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生共融。
文件对立体生态住宅的建设形式提出要求:(一)户属空中花园:设置外挑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空中花园,宜设置在每套住宅的客厅外及建筑转角处,且空中花园正对上一层外墙面不得设有客厅、卧室、厨房、书房的窗户,保证私密性。(二)空中园林街巷: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三)住宅建筑单套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20平方米。(四)底层公共休闲空间:建筑底层(除底层设置商业外)设置层高不低于3.3米、不高于6米的居民公共休闲活动空间。(五)住宅建筑北面不得设置空中花园、空中园林街巷,不得设置跃层式住宅,不得设计带有敞开连廊的户型。
根据文件,立体生态住宅试点的适用范围为泉州市中心城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中明确可作为立体生态住宅的住宅、商住等项目。
业内人士介绍,立体生态住宅,打破了传统居住模式,为城市提供了新的居住方案,让城市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生共融,真正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行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对推动房地产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