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静雯 通讯员 丁雅丝)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晋江市育婴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项目是为表彰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促进其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汇聚全社会维权合力, 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晋江市育婴院始建于1844年,累计收养弃婴(含打拐解救儿童)约24000名,目前在院儿童93名,残疾儿童占70%。近年来,晋江市育婴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一体化融合发展,注重特殊教育,维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创新服务模式,助力儿童健康成长;规范送养工作,帮助打拐解救儿童回归家庭;链接社会资源,妥善安置成年孤儿;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儿童权益。
“此次获得全国表彰,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激励。”晋江市育婴院院长陈祖昭表示,将以此次获评先进为新起点,持续做好孤残儿童寄收养、保育员能力提升、儿童教育多元化、医疗康复、儿童信息管理及安置就业等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和制度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保障儿童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