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培仁) 日前,在晋江西滨镇上班的周先生上完夜班后回到宿舍休息,被妻子发现昏睡不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周先生家属与其所在公司就赔偿费用存大较大分歧,经西滨镇评理室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在收到周先生家属和其所在公司提出的评理请求后,西滨镇评理调解室随即派出由地方乡贤、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评理员队伍,及时介入进行评理调解。同时,该村法律顾问向周先生家属、公司负责人详细解说《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亡的认定及赔偿标准。由于周先生是在下班后回到在外租住的宿舍突发意外状况,建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参照以往案件进行协商。作为评理员的地方乡贤黄先生也与企业负责人交心深谈。最终,双方当事人认同评理意见,并同意进行调解。
日前,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书,由周先生所在公司一次性支付其家属补偿金等一系列费用,家属自愿放弃对该公司提出其他一切仲裁和民事诉讼权利,不再对此事件提出异议。